香港证监会:黄栢鸣因内幕交易被判监禁五个月并罚款
知名电影制作人黄栢鸣因涉及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天马影视)股份内幕交易罪名成立,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处监禁五个月。黄栢鸣在审讯后被裁定蓄意不当地使用其作为天马影视主席兼控股股东身份获得的内幕消息,并通过WhatsApp向其胞妹提供买卖该公司股份的建议。
黄栢鸣被饬令缴付罚款99720港元,该金额等于其胞妹从天马影视股份交易中赚得的已变现利润。此外,他还需支付香港证监会的调查费用374305.48港元。
案情显示,黄栢鸣在2017年商讨出售其持有的天马影视控股权益期间获悉非公开的股价敏感资料。从2017年8月25日收到买方诚意金后,黄栢鸣开始向其胞妹转账资金,胞妹随后购入天马影视股份直至2017年10月17日。胞妹以低于消息公布后市场股价的价格购入逾900万股天马影视股份,资金主要来自黄栢鸣的转账。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先生表示,本案凸显滥用内幕消息谋取私利的严重后果,法庭的监禁刑罚充分反映内幕交易可导致即时监禁。他强调,违法者如出于私利而利用内幕消息,不论其地位或声誉,均须承担严重后果,并被公开追究责任。
香港证监会将继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内幕交易,以保障投资者并维护对香港金融市场的信心。
法院批准黄栢鸣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条件包括:(i) 缴交20万港元的保释金;(ii) 于所提供的住址居住,并在住所有变更前通知警方;及(iii) 在离港前24小时通知证监会。
| 罚款及费用 | 金额(港元) |
|---|---|
| 胞妹交易利润对应的罚款 | 99720 |
| 香港证监会调查费用 | 37430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