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個人境外收入監管,恢復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徵收

近期,中國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佈了一系列重磅財稅政策,旨在加強對個人境外收入的監管,並恢復對新發行債券的利息收入徵收增值稅。

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恢復徵收

根據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的公告,自8月8日起,對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

個人境外收入監管加強

8月4日,央行主管的金融時報發表文章強調,國家稅務總局加強對個人境外收入的監管,明確境外買賣股票收入需依法申報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要點如下:

要點 內容
境外股票交易所得需繳稅 個人在境外買賣股票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按次徵收。
年度內盈虧可互抵 稅務部門允許個人在納稅年度內對境外股票交易的盈虧進行抵扣,但不允許跨年度抵扣。
CRS機制助力監管 我國已加入OECD主導的CRS機制,與全球150多個司法管轄區實現金融賬戶信息自動交換。

這些規則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美國、德國等主要經濟體均對境外股票交易所得徵稅。

重點監控對象和行爲

據中國基金報報道,境外所得申報繳稅正在成爲稅務監管的“風暴眼”。稅務機關將境內高淨值人士列爲重點監控對象,包括網紅、明星、大量減持的上市公司股東等。重點監控行爲主要包括居民個人出售境外金融資產所獲得的收入,境外股權投資變現所得,美股投資、虛擬貨幣投資、跨境電商等所獲得的相關收入。

政策背景

根據財政部2024年11月披露的信息,我國已通過CRS(共同申報準則)機制與全球150餘個司法管轄區實現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稅務部門可穿透式獲取居民境外金融賬戶餘額、股息利息收益等數據,並與個人所得稅申報信息交叉比對。2024年底全面落地的金稅四期系統進一步整合銀行、外匯、券商等多部門數據,形成對跨境資金流的動態監控網絡。

市場影響分析

北京清律(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鍾以楨指出,網紅、明星及上市公司大股東因資產規模大、跨境活動頻繁,面臨更高合規要求。若未依法申報,除補繳稅款外,還需承擔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情節嚴重者可能被立案稽查。

監管趨嚴背景下,納稅人轉向合規投資工具優化稅負。植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歐陽芳菲建議,通過港股通、QDII基金等政策允許的渠道投資境外市場,可享受免稅待遇。此外,利用境外公司進行股票交易或全權信託架構,可在合法範圍內實現稅務遞延。2025年通過合規渠道配置跨境資產的投資者數量同比增長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