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委任三位新任香港證監會執行董事
根據7月18日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告,財政司司長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賦予的權力,再次委任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執行董事,任期分別爲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1月1日起,爲期三年。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對證監會的工作貢獻顯著,相信他們將繼續助力香港證監會有效履行法定職責,促進市場發展和優良監管。
蔡鳳儀自2016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將繼續任職至2025年10月31日,並於2025年11月1日起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梁仲賢自2019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將繼續管理市場監察部。
戴霖自2022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將在新任期內出任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姓名 | 原職位 | 新職位 | 新職位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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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鳳儀 | 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 | 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 2025年11月1日 |
梁仲賢 |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 |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 | 繼續任職 |
戴霖 | 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 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 2025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