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委任三位新任香港證監會執行董事

根據7月18日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告,財政司司長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賦予的權力,再次委任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執行董事,任期分別爲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1月1日起,爲期三年。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蔡鳳儀、梁仲賢和戴霖對證監會的工作貢獻顯著,相信他們將繼續助力香港證監會有效履行法定職責,促進市場發展和優良監管。

蔡鳳儀自2016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將繼續任職至2025年10月31日,並於2025年11月1日起出任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梁仲賢自2019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將繼續管理市場監察部。

戴霖自2022年起擔任香港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將在新任期內出任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姓名 原職位 新職位 新職位生效日期
蔡鳳儀 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 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2025年11月1日
梁仲賢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 市場監察部執行董事 繼續任職
戴霖 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 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