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對康佰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下達賠償命令
香港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命令,康佰控股有限公司(康佰)的公衆股東將獲得歷來最高的特別股息賠償。康佰的一名幕後董事吳國輝及兩名前執行董事廖天立和李敏滔因失當行爲被取消董事資格。法庭命令要求三人向證監會與康佰共同委任的管理人支付約1.92億港元,作爲特別股息重新分發予獨立公衆股東。
吳國輝被禁止擔任任何法團的董事、清盤人、接管人或經理人12年,廖天立和李敏滔各8年。三人還需支付證監會在這次法律程序中的訟費。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這項裁決顯示證監會具有使上市公司實際控權人對其失當行爲接受問責的權力,並開創對受影響股東提供直接賠償的先例,展現了證監會努力不懈地探索各種渠道,達成最公平和高效的解決方案,以保障投資大衆。
證監會調查發現,廖天立和李敏滔在相關時期根據吳國輝的指令和指示來經營和管理康佰的事務。三人在2016年及2017年合謀策劃按被大幅推高2.29億港元的定價,收購兩個附屬公司集團,並向與吳國輝相關的實體支付合共6,400萬港元的虛構貸款利息和費用,以及在2016年至2019年的多個會計期間內,透過該等與吳國輝相關的實體大幅虛增康佰的收益。
法庭裁定事項
指控 | 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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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輝干犯失當行爲及失職行爲 | 指控成立,屬最嚴重級別 |
廖天立及李敏滔明知而積極地協助吳國輝 | 取消資格期限定於中等級別中接近最高水平 |
賠償方案 | 符合公衆利益,確保康佰獨立公衆股東獲得賠償 |
Kroll (HK) Limited的Bruno Arboit已被證監會及康佰共同委任爲管理人,負責執行該賠償方案及管理特別股息的分配,以將股息分派予於資金存入管理人銀行賬戶當日的康佰獨立公衆股東。管理人將適時聯絡康佰的相關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