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批准五年加密資產交易試點以規範市場
越南政府已正式批准開展爲期五年的加密資產交易試點,旨在規範並利用該國當前缺乏明確法律框架下卻呈蓬勃發展態勢的加密資產市場。
根據決議內容,試點期間僅允許越南本土企業提供加密資產交易平臺,所有相關發行、交易及支付活動均須以越南盾計價結算。加密資產發行主體同樣限定爲越南公司,且發行資產需以不動產(證券與法定貨幣除外)作爲底層支撐,發行對象僅面向外國投資者。
對於交易所提供商的准入門檻,決議明確要求其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萬億越南盾(約合3.79億美元),其中至少65%的資本須由機構投資者出資——具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經理等至少兩家知名機構,這些機構需合計持有交易所提供商35%以上的股權。
在股權結構方面,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同時規定機構與個人投資者僅能投資單一交易所提供商。
賬戶開設方面,僅持有加密資產的越南本國公民及外國投資者可在獲得許可的平臺上開設交易賬戶。
註冊資本要求 | 不低於10萬億越南盾(約合3.79億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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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投資者出資比例 | 至少65% |
知名機構持股比例 | 合計持有交易所提供商35%以上股權 |
外資持股比例上限 |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