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加强H股企业审计业务管理
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并服务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及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规定了工作原则、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工作程序和监管要求等,明确了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审核推荐要求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背景与意义
2010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推荐了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这一机制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促进了两地会计交流合作和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随着会计行业的发展,原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有两家因合并或行政处罚不满足推荐要求,因此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现实意义。
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合作,两地会计、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有力促进了两地会计行业的共同发展。
申请要求
申请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满足包括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一定水平、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在香港发展有成员所或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同为某一国际会计网络的成员所等基本要求。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入手确定了几项优先考虑因素,包括执业活动信息化水平高、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一体化管理程度较高,香港成员所在H股企业或其他香港上市公司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审计经验。
审核考察程序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确保名单增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审核、公示、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确定H股会计师事务所增补名单。名单确定后,将推荐给香港监管机构,并发布公告。
后续管理措施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包括持续条件审核、强化后续管理和加强监管协同。
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于不再符合《通知》基本要求的,将撤回推荐。同时,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执业质量检查的项目抽检范围,加强对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并与香港方面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加强信息共享。
| 原推荐H股会计师事务所 | 更新后H股会计师事务所 |
|---|---|
| 立信、天健、大华、信永中和、安永华明、京都天华(现致同)、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大信 | 在原10家基础上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