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持牌法团发出警告:全面合作与遵守监管责任

根据FOREXBNB的报道,香港证监会在视察过程中发现部分持牌法团存在阻挠监督工作的行为,包括企图推迟或拒绝视察、故意提供不完备的回应,甚至隐瞒资料或提交不合法、虚假、伪造的文件。对此,香港证监会向持牌法团发出通函,强调持牌法团必须与香港证监会全面合作,并遵守其法定责任。所有持牌法团有责任接受香港证监会的视察,并应为此做好准备,及时回应会的要求及资料。

香港证监会明确表示,对于任何企图妨碍视察的行为,包括使证监会无法确定持牌法团是否遵守有关条例的情况,将果断行使所赋予的权力,采取适当的监管行动。这些行动可能包括在合理的情况下对持牌法团的牌照施加条件,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对持牌法团的业务和活动采取限制措施,如禁止某些交易、暂停与新客户建立业务关系、限制处理财产等。此外,证监会还会将关注事项转介给香港、中国内地及海外的其他相关监管机构,以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联合监管行动。

核心职能主管的责任

香港证监会要求持牌法团负责整体管理监督职能的核心职能主管,在负责合规职能的核心职能主管协助下,切实履行严谨的监督及积极的领导责任,确保持牌法团能全面配合及遵守相关规定。任何企图妨碍证监会进行视察的人士,包括负责整体管理监督职能的核心职能主管,将被追究责任,并可能面对监管行动。

香港证监会还提醒,持牌法团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额外时间收集资料及回应视察查询时,应尽快通知该会,清楚说明原因,并提交新的建议时间表以供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