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部门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商务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此次行动旨在解决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企业规范经营水平,扩大报废机动车回收量占机动车注销量的比重,遏制非法回收拆解行为,提高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整治内容

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

  • 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
  • 整治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
  • 整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
  • 整治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行为;
  • 整治不规范拆解行为。

具体措施包括依法查处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的违法行为,强化对汽修厂、城乡结合部等高发区域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回收拆解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以及查处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等。

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6年6月至2026年10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阶段 时间 内容
动员部署 2026年6月 成立联合整治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
全面排查整治 2026年7月至8月 对重点场所非法拆解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攻坚 2026年9月 对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坚,深挖彻查非法拆解黑色产业链条。
巩固提升 2026年10月 对已取缔的非法窝点、已整改的企业、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各地要建立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通报或曝光相关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