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获悉,9月3日,香港证监会发出通函,就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私募信贷及私募股权投资(统称私募市场资产)提供指引,旨在提高相关投资及所涉风险的透明度。在香港向公众发售的证监会认可基金须遵守《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下的适用投资限制,例如基金对并非在市场上市、挂牌或交易的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或工具的投资,不可超逾该基金的总资产净值的15%。基金可透过直接投资于银行或非银行向非上市公司提供贷款或持有其股权形式的直接贷款,参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亦可透过投资于业务发展公司、债务抵押证券或金融衍生工具等,而间接参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

近期的市场发展促使监管机构更密切关注私募市场资产。香港证监会观察到,部分基金可能会透过各类投资而间接参与私募市场资产的投资,从而进行资产配置及提高收益。香港证监会亦注意到,这些间接投资当中,有些涉及多层架构和复杂金融工具,或欠缺透明度,因此香港零售投资者对私募市场资产及其所涉风险的了解可能有限。

有见及此,香港证监会在通函中加强对该等基金的披露规定,要求基金经理须就基金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特点、性质及所涉风险,提供清晰、充分完备及均衡的说明。此外,香港证监会或会在适当情况下加强对该等基金的审查,及将其分类为在香港发售时须遵守更严格分销规定的复杂产品。就可能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现有证监会认可基金而言,香港证监会亦期望基金经理检视其基金,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更新基金的销售文件。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吴家俐女士表示:“随着市场发展日新月异,基金经理须就其证监会认可基金向投资者提供清晰且具意义的资料,以助他们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经加强的指引透过提升相关投资的透明度,并引入适当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巩固了香港就涉及私募市场资产投资的零售基金的监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