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美国联邦法官在周三做出判决,指出特朗普政府之前错误地中断了对哈佛大学22亿美元的研究资金支持,并要求政府恢复这笔资金,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哈佛大学的宪法权利。

这项裁决是由联邦地区法官伯罗斯(Allison Burroughs)宣布的。根据媒体报道,哈佛大学与特朗普政府正在就政府数月来的施压行为进行和解谈判,这些施压主要涉及反犹太主义指控和多元化、公平与包容(DEI)等议题。特朗普上月曾表示,他希望从哈佛大学“至少收回5亿美元”,并在一次内阁会议上对教育部长麦克马洪(Linda McMahon)说:“他们做得非常差。不要进行谈判。”

媒体分析认为,这一裁决可能会加强哈佛大学在和解谈判中的地位,尽管联邦政府可能会提出上诉。特朗普在7月本案的一次听证会后曾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如果法院做出有利于哈佛大学的裁决,他将立即上诉。

伯罗斯在裁决中指出:“哈佛大学长期容忍仇恨行为是错误的”,但她同时强调联邦政府“以反犹太主义为借口,对全国顶尖大学发起了一场有政治动机的、有针对性的攻击”。法官认为,联邦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民权法案》和《行政程序法》,并“威胁到了数十年的科研成果”。

裁决书中提到了一些联邦政府的行为,伯罗斯指出,这些行为“与反犹太主义几乎没有联系”,而与特朗普政府“手中的权力和政治立场”有着密切关系,包括要求哈佛大学改变其治理结构、人事与招聘程序,以及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