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
5月16日,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旨在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的改革。此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並實施“反向掛鉤”政策,即私募基金投資期限滿48個月的,第三方交易中的鎖定期限由12個月縮短爲6個月,重組上市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人以外的股東的鎖定期限由24個月縮短爲12個月。
其次,建立重組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將申請一次註冊、分期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註冊決定有效期延長至48個月。
再次,提高對財務狀況變化、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監管的包容度,並新設重組簡易審覈程序。適用簡易審覈程序的重組交易無需證券交易所併購重組委審議,中國證監會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予以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
此外,明確上市公司之間吸收合併的鎖定期要求,對被吸並方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設置6個月鎖定期,構成收購的,執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18個月的鎖定期要求;對被吸並方其他股東不設鎖定期。
根據新《公司法》等規定,對《重組辦法》的有關條文表述也做了適應性調整。
市場反應
《重組辦法》修改發佈後,市場活力得到進一步釋放。自“併購六條”發佈以來,併購重組市場規模和活躍度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累計披露資產重組超1400單,其中重大資產重組超160單。今年以來,上市公司籌劃資產重組更加積極,已披露超600單,是去年同期的1.4倍;其中重大資產重組約90單,是去年同期的3.3倍;已實施完成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金額超2000億元,是去年同期的11.6倍。
中國證監會表示,將持續做好《重組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激發併購重組市場活力。
年份 | 披露資產重組單數 | 重大資產重組單數 | 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金額(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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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同期 | - | - | - |
今年 | 600單 | 約90單 | 超2000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