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延長流動專業人員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的時間限制
根據FOREXBNB的報道,香港證監會於7月15日發佈通函,宣佈對流動專業人員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或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時間限制進行優化。原先,流動專業人員每年在香港進行此類活動的時間不得超過30日,現在這一限制被延長至45日。
新的時間限制將適用於所有現有的持牌流動專業人員,香港證監會將安排他們將現有的流動專業人員條件替換爲新的45日期限條件。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這些專業人員。
此外,海外集團成員公司的訪港專業人員現在可以選擇申請代表牌照成爲流動專業人員,以便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代表持牌法團進行受規管活動,或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條例》)代表持牌提供者提供虛擬資產服務。除非流動專業人員僅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否則他們必須在一名持牌人的陪同下進行活動。
原有限制 | 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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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4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