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延长流动专业人员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的时间限制
根据FOREXBNB的报道,香港证监会于7月15日发布通函,宣布对流动专业人员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或提供虚拟资产服务的时间限制进行优化。原先,流动专业人员每年在香港进行此类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现在这一限制被延长至45日。
新的时间限制将适用于所有现有的持牌流动专业人员,香港证监会将安排他们将现有的流动专业人员条件替换为新的45日期限条件。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这些专业人员。
此外,海外集团成员公司的访港专业人员现在可以选择申请代表牌照成为流动专业人员,以便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代表持牌法团进行受规管活动,或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条例》)代表持牌提供者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除非流动专业人员仅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否则他们必须在一名持牌人的陪同下进行活动。
原有限制 | 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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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4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