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對匯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湯浩然實施行業禁令及罰款
香港證監會近日宣佈,禁止匯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匯福)前負責人員湯浩然重投業界9年,時間從2025年7月16日起至2034年7月15日止,並對湯浩然處以35萬港元的罰款。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結果,湯浩然在擔任匯福負責人員的任期內,於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間,三次爲其管理的某隻基金訂立貸款及股份借出協議時,未能顧及基金的最佳利益,也未能適當管理利益衝突。
匯福的失當行爲表現在其與上述安排有關的多次缺失中,這些安排最終均違約,導致基金遭受了2560萬港元的重大財務損失,佔其資產淨值的86%。
證監會認爲,匯福的所有反覆缺失均源於湯浩然未能履行其作爲匯福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罰款金額 | 35萬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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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損失金額 | 2560萬港元 |
資產淨值佔比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