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實施反制措施
2025年8月13日,根據商務部發布的最新決定,中國對歐盟兩家金融機構——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採取了反制措施。這一決定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及相關實施規定,旨在回應歐盟在第18輪對俄羅斯制裁中將兩家中國金融機構列入制裁名單的行爲,該行爲被認爲嚴重違反了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並損害了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以及《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的規定》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的規定,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准,中方決定將上述兩家銀行列入反制清單,並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和個人與它們進行任何交易和合作活動。
反制措施詳情
措施 | 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和個人與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進行交易和合作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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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決定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由商務部長王文濤簽署,編號爲2025年第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