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9月30日,財政部、商務部發布《關於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試點城市申報範圍爲地市級及以上城市。支持50個左右城市開展試點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數大、帶動作用強、發展潛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傾斜。政策實施期爲兩年。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資金補助。實施期內,超大特大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4億元,大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3億元,其他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2億元。補助資金分兩批下達。試點啓動第一年先下達部分資金,剩餘資金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試點城市可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按規定採取補助、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
原文如下:
關於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建〔2025〕3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
爲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有關決策部署,落實《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相關要求,增加優質消費供給,進一步釋放多樣化、差異化消費潛力,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財政部、商務部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政策目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提振消費的決策部署,通過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支持試點城市健全首發經濟服務體系,創新多元化服務消費場景,提升消費品質,擴大服務消費,推動更多外貿優品進入國內消費市場,培育消費新增長點,推動消費新業態不斷湧現,提升消費活力,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差異化消費需求,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支持範圍。試點城市申報範圍爲地市級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省、自治區省會或首府城市,地級市、州、盟)。支持50個左右城市開展試點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數大、帶動作用強、發展潛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傾斜。政策實施期爲兩年。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健全首發經濟服務體系。支持打造一批首發中心、首發經濟集聚區,在重點商圈商街、創意園區、文化場所等打造多層次的新品發佈平臺載體,集聚一批傳播、傳媒、廣告、策劃等專業服務機構。支持具有引領性的國內外品牌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並推動首店向總店、總部提升發展。支持時尚服飾、消費電子、美妝、潮玩、家居、汽車、智能終端、運動潮品以及服務消費等領域具有創新性、引領性的產品和服務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活動。支持有關展會開設首發專區、專場,集中展示新產品新服務新技術。
(二)支持創新多元化服務消費場景。支持業態創新、模式創新,推動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數字技術在文娛、旅遊、健康、體育等領域的深化應用,打造一批商旅文體健融合的消費新場景。推動形成服務消費集聚區,支持重點商圈商街、文旅集聚區、傳統購物型商超、廢舊工業廠區向多元消費場景升級,拓展增加文化時尚、健康體育、藝術展覽、主題社交、休閒娛樂等服務消費功能,推動重點賽事活動及演出“進商圈、進街區、進景區”。發展夜間經濟,打造夜间文化和旅遊消费集聚区。支持外貿優品展銷中心、特色購物中心或購物區、外貿優品品牌集聚的特色商業街優化升級,推廣自主品牌+直供直銷,打造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消費場景。
(三)支持優質消費資源與知名IP跨界聯名。依託互聯網數字娛樂平臺和知識產權(IP)孵化平臺,打通設計、開發、生產、營銷、推廣全產業鏈,開發系列周边产品,開設主題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費空間,激發優質資源消費潛力。支持圍繞本地特色文化,聯動國潮動漫影視知識產權(IP)及文博場館、非遺機構、歷史文化名城等傳統資源,推出一批影響範圍廣、社交屬性強、創意新穎的綜合性消費場景。支持老字號企業、新消費品牌企業依託本地優質消費資源,開設新店、旗艦店,開發推出“老牌新品”、“國貨潮品”。引導相關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培育一批新型消費龍頭企業。
三、工作程序
(一)地方組織申報。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摸底,擇優推薦城市參加申報,並指導編制實施方案。各省(自治區)可推薦2個城市參加試點申報,其中,居民消費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費大省(自治區)可推薦3個城市參加試點申報。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不佔所在省份名額)單獨申報。申報城市要立足自身實際,編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圍繞推動消費結構優化升級,系統梳理在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消費等方面的工作基礎,全面分析在增加優質消費供給、培育消費新增長點方面的問題短板,明確重點任務、具體項目清單和保障機制。
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應於2025年10月24日前將加蓋公章的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紙質版和電子版(PDF格式,光盤刻錄)報商務部、財政部,逾期或未按程序要求報送的,視同放棄。申報材料要行文簡潔、邏輯清晰、數據詳實、支撐有力,不得印製豪華材料。各地不得委托財政部、商務部及其所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參與項目的實施方案編制等申報工作。一經查實,取消項目申報資格;已經通過競爭性評審入圍的,取消入圍資格;已經獲得相關資金支持的,資金予以收回。
(二)評審確定試點。商務部商財政部組織競爭性評審,按照書面評審40%、現場答辯60%的權重,計算每個城市最終得分,根據得分高低確定入圍名單,按程序公開公示後,確定試點城市。評審重點考察申報城市統一大市場建設情況、營商環境、促消費工作基礎、數據治理能力、消費市場發展潛力、消費政策及環境培育,綜合評估實施方案成熟度。實施方案要結合本地實際落實《行動方案》部署要求,工作思路清晰、目標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制度機制完備。實施方案是後續績效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原則上不作調整。如確需調整,應按程序重新進行備案。
(三)下達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資金補助。實施期內,超大特大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4億元,大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3億元,其他城市每個城市合計補助2億元。補助資金分兩批下達。試點啓動第一年先下達部分資金,剩餘資金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試點城市可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按規定採取補助、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做好績效評價。試點啓動第二年初,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城市開展績效自評,於3月底前報送自評報告(含得分和問題整改清單)。商務部商財政部委託第三方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與後續資金安排掛鉤,防止出現“重申報、輕落實”的情況。試點期滿後,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試點城市開展績效自評,出具書面意見,並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商務部、財政部組織進行整體績效評價,並就發現問題組織地方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健全績效指標體系、驗收辦法等,指導督促試點城市制定試點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既定任務,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試點城市要完善部門協同、責任分工等工作推進機制,明確項目清單,加強跟蹤調度,統籌好財政支持資金和社會投入,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是試點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發揮組織領導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找準工作定位,把推廣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納入提振消費重點工作任務,統籌謀劃推動。
(二)加強資金監管。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會同試點城市建立日常監督機制,形成閉環管理,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共同推進試點工作。試點城市要加強項目資金安排與中央基建投資和其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銜接,避免交叉重複。有關補助資金不得用於新建、擴建基礎設施等,不得用於支付罰款、贊助、償還債務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等,不得用於土地開發、徵地拆遷、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項目,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
(三)做好宣傳推廣。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會同試點城市廣泛利用各種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強政策宣傳,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典型做法和創新機制。同時尊重首創精神,營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行業協會、企業、民衆參與熱情。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商務部
2025年9月28日
財政部、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就 《關於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通知》答記者問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增加優質消費供給,進一步釋放多樣化、差異化消費潛力,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財政部會同商務部聯合印發《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5〕341號,簡稱《通知》)。近日,財政部、商務部有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提振消費是2025年經濟工作的“關鍵詞”,此次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主要背景是什麼?
答:消費一頭連着民生福祉、一頭連着經濟發展,是促進民生改善的重要支撐,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生動力。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提振消費、擴大內需工作。202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大力提振消費列爲今年經濟工作各項任務之首,要求創新多元化消費場景,擴大服務消費,積極發展首發經濟。2025年3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開展服務消費提質惠民行動、消費品質提升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2025年4月、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兩次對發展服務消費作出部署,要求大力發展服務消費,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培育服務消費新的增長點。
一方面,當前我國擁有較好的消費基礎條件。全國交通基礎設施已形成超大規模網絡,讓消費者擁有大至省市、小至鄉村的出行選擇,極大地方便了消費者出行消費。消費品供給水平顯著提高,消費便利度持續提升。特別是新技術、新創意、新需求帶動新的消費業態不斷湧現,商旅文體健等消費場景跨界融合帶來新的增量消費需求。另一方面,一些領域供給質量仍有待提升,傳統經營業態難以有效滿足居民多元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仍然不足,拉動效應尚未充分發揮。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商務部聯合開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在優化產品供給、創新消費業態、加強跨界融合等方面試點突破,增加更多優質供給,提供更多創新消費場景,進一步釋放多樣化、差異化消費潛力,全方位擴大國內需求。
二、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財政部、商務部將遴選50個左右地市級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各省、自治區省會或首府城市,地級市、州、盟)開展試點,主要支持試點城市在三個方面開展創新探索:
一是健全首發經濟服務體系。支持打造一批首發中心、首發經濟集聚區、新品發佈平臺載體,支持具有引領性的國內外品牌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概念店,舉辦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等。
二是創新多元化服務消費場景。支持業態創新、模式創新,打造商旅文體健融合消費新場景,建設服務消費集聚區,打造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建設外貿優品展銷中心等消費場景。
三是支持優質消費資源與知名IP跨界聯名。支持開發IP周邊產品,開設主題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費空間,聯動國潮動漫影視IP及傳統文化資源打造綜合性消費空間,支持老字號企業、新消費品牌企業開設新店、旗艦店,培育新型消費龍頭企業等。
政策實施期爲兩年。試點工作將主要向人口基數大、帶動作用強、發展潛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傾斜。
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工作涉及多個與人民羣衆關係密切的領域,在政策設計上有什麼考慮,預計將產生哪些積極作用?
答:本次試點工作針對高品質消費供給不足、消費領域創新動能有待激發等問題,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從供給側集中發力,聚焦創新消費業態、模式和場景,着力擴大優質消費供給,激發消費潛能。預期將在三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一是聚焦供給創新,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本次試點工作將支持試點城市培育一批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新增一批高品質、創新性消費供給,帶來更多個性化、沉浸式、融合性消費場景,進一步滿足人民羣衆品質化、差異化消費需求。
二是強化示範引領,提升消費領域創新活力。本次試點工作突出創新導向,培育一批服務消費新的增長點領域,將激發試點城市消費領域創新活力,支持行業前沿創新實踐,增強消費領域創新能力。同時,試點還將推廣一批典型經驗做法,切實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三是帶動新增就業,更好發揮服務業吸納就業作用。本次試點工作支持範圍涉及零售、餐飲住宿、文化娛樂、旅遊出行、體育休閒、健康、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試點將促進上述行業擴容升級,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更好發揮服務業就業“吸納器”作用。
四、我們注意到,《通知》明確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確定試點城市,對符合條件的相關項目給予支持,能否爲我們介紹具體的工作流程?
答:近年來,財政部會同有關方面實施了城市更新、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等一系列試點工作,形成了一整套管理機制。此次試點工作沿用相關成熟工作機制,工作流程主要分爲四步:
一是地方組織申報。由各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擇優推薦城市參加申報,並指導編制實施方案。各省(自治區)可推薦2個城市參加試點申報,其中居民消費支出排名前15名的消費大省(自治區)可推薦3個城市參加試點申報。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不佔所在省份名額)單獨申報。申報城市要立足自身實際,分析在增加優質消費供給、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短板,梳理收集符合試點支持方向和條件的項目,明確重點任務、具體項目清單和保障機制等。
二是評審確定試點。商務部商財政部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根據每個城市最終得分高低確定入圍名單,按程序公開公示後,確定試點城市。評審重點考察申報城市統一大市場建設情況、營商環境、促消費工作基礎、數據治理能力、消費市場發展潛力、消費政策及環境培育,綜合評估實施方案成熟度。
三是下達補助資金。試點城市確定後,由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給予資金補助。補助資金將分兩批下達,其中試點啓動第一年先下達部分資金,剩餘資金根據績效評價情況下達。試點城市可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規定採取補助、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是做好績效評價。試點工作開展後,將在2026年上半年和試點期滿後兩次開展績效評價,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組織試點城市開展績效自評,商務部、財政部將委託第三方進行績效評價,並組織試點城市就績效評價中發現問題進行整改
五、爲保障試點工作成效,下一步將如何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答: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是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提振消費、擴大內需的重要舉措。爲最大化發揮財政資金效能,《通知》對試點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財政部、商務部將密切協同,認真抓好試點政策落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聯動。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試點涉及行業多、領域廣、業態新。我們將指導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認真做好試點城市遴選工作,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健全績效指標體系、驗收辦法,指導督促試點城市高質量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是試點工作直接責任主體,要立足本地發展實際統籌謀劃推動試點工作,科學遴選支持項目,制定完善實施方案,抓好項目實施,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是嚴格資金監管,確保工作實效。《通知》明確,有關補助資金不得用於新建、擴建基礎設施等,不得用於支付罰款、贊助、償還債務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等,不得用於土地開發、徵地拆遷、建設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項目,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助資金。我們將督促省級部門會同試點城市建立日常監督機制,形成閉環管理,做好績效評估,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共同推進試點工作。試點城市要加強資金日常管理和風險防控,與其他財政資金加強銜接,避免項目資金安排交叉重複,積極提升資金使用績效。
三是做好宣傳推廣,形成示範效應。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會同試點城市充分利用政府網站、主流媒體、新媒體等宣傳渠道,採用羣衆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深入開展政策宣傳。尊重首創精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行業協會、企業、民衆參與熱情。注重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在優化營商環境、項目推進、資金管理、績效提升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創新機制,擴大試點工作輻射帶動作用。
本文編選自“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官網”,FOREXBNB編輯: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