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發佈《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

10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旨在提高油氣管網設施利用效率,促進油氣安全穩定供應,並規範油氣管網設施開放行爲。該辦法明確了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作爲公平開放的責任主體,要求其建立相應制度,公開相關信息,並公平、無歧視地爲符合條件的用戶提供服務。同時,規定了服務價格的收取方式,要求企業遵守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政策規定。

主要內容

《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包含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 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需公平、無歧視地爲符合條件的用戶提供油氣輸送、儲存、接卸、氣化等服務,並在具備服務能力的情況下,不得拒絕服務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2. 企業應推進油氣管網設施獨立運營並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行財務獨立覈算。

3. 服務價格若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企業應按規定收費;若市場化定價,則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4. 國家鼓勵企業提供多樣化服務,如年度、季度、月度服務,並服從國家應急保供指揮,確保油氣資源可靠供應。

5. 企業需制定用戶註冊具體辦法,明確負責部門、工作流程等,並公平、無歧視地提供用戶註冊服務。

6. 企業應制定受理用戶服務申請的條件程序,並依照程序受理服務申請。對於不予受理或終止的情況,需書面給出說明或理由。

7. 企業應制定油氣管道輸送容量、地下儲氣庫庫容、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窗口期分配實施細則,並依照實施細則開展容量分配。

8. 企業與用戶簽訂服務合同時,應遵循公平、無歧視原則,並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9. 企業應定期報送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相關信息,並按規定通過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方式披露信息。

監管措施及法律責任

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可以採取現場檢查、詢問、查閱文件資料等措施。任何企業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爲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依法處理。

違反辦法規定的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將面臨責令改正、警告、通報批評以及罰款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本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