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政策頻繁被法院阻止的情況下,特朗普及其支持者正在尋求新的方法來應對:增加對政府提起訴訟者的經濟負擔。
根據媒體報道,美國衆議院的共和黨人曾提出一項建議:要求那些起訴美國政府的人提前支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在他們獲得臨時禁令但最終敗訴時,能夠補償政府的損失。這樣的措施旨在提高訴訟的門檻,讓原告承擔風險和成本,防止輕易中斷政府政策。這一建議被納入了共和黨所稱的“大漂亮”稅改法案中。法案還規定,如果未支付保證金,法官不能因聯邦官員違反裁決而以藐視法庭爲由進行懲罰。
媒體指出,儘管這項立法遭遇了重重障礙,但使起訴政府成本增加的想法正在獲得越來越多的支持。然而,批評者認爲,這是特朗普政府試圖阻止人們提起訴訟的另一種手段。
除了稅法提案外,共和黨議員還提出了另一項法案:如果有人起訴政府並最終敗訴,他們需要賠償政府的律師費用。同時,特朗普已指示司法部在法院暫時阻止其政策時,要求原告支付保證金。特朗普還在對律師事務所進行打擊,理由包括這些律所曾爲民主黨工作,或有多元化(DEI)的招聘政策。
以往,美國法院在涉及聯邦政府的案件中,通常不會要求原告支付保證金。但最近,特朗普政府提出的一些保證金要求非常高,例如在一場與工會談判相關的訴訟中,要求支付12萬美元,而在另一場涉及數十億美元清潔能源補貼的案件中,政府要求支付“高額”保證金。在這些案件中,法官大多驳回了高額保證金的要求,有些僅象徵性地設定爲10美元、100美元,甚至1美元。
民權律師希爾(Eve Hill)目前正在就政府對待跨性別囚犯和社會安全局運作的問題提起訴訟。她說:
“如果需要支付那筆錢,許多人將無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自特朗普上任以來,他的政策已經面臨超過400起訴訟,涉及移民、政府開支和聯邦僱員等問題。媒體分析顯示,特朗普敗訴的次數多於勝訴。
白宮發言人羅傑斯(Taylor Rogers)發表聲明稱,
“激進組織正在濫用訴訟手段,阻撓總統的議程,要求這些不負責任的組織支付保證金以賠償因他們錯誤訴訟造成的成本和損失,是完全合理的。”
特朗普政府第一任期的白宮律師哈夫(Dan Huff)支持這一提案,但認爲還需要進一步修改,例如明確只適用於臨時裁定而非所有禁令。
一些法官已經在部分案件中裁定,政府沒有完全遵守法院命令。雷納特(Alexander Reinert),卡多佐法學院的教授,表示國會此時提出這樣的提案“令人擔憂,而且很反常”。
媒體稱,特朗普政府的一些打擊訴訟的做法已經產生影響。例如,他們威脅調查律師事務所的招聘政策,促使一些律所達成協議,不再參與對特朗普政策的挑戰。
但特朗普政府的其他嘗試並不那麼成功。大多數法官都拒絕了司法部提出的高額保證金要求。一位法官在駁回政府要求原告支付保證金時寫道:
“強迫非營利組織支付保證金,以換取政府願意支付本應支付的資金,這毫無邏輯。”
稅改法案中的這項保證金條款是由特朗普的忠實支持者推動的。衆議員比格斯(Andy Biggs),司法委員會成員,他推動加入這一條款。衆議員喬丹(Jim Jordan)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比格斯和另一位共和黨議員哈格曼(Harriet Hageman)“在推動這項條款方面非常關鍵”。
哈格曼發表聲明稱,這項規定將“極大地遏制法官濫用權力,僅憑自己反對某項政策就叫停執行,不管法律怎麼說”。
自由派人士則強烈批評這項條款,認爲這是對司法權力的攻擊。但最終能否在參議院通過,可能並不取決於是否有爭議。因爲共和黨人想通過“預算協調”程序來推進整部法案,而該程序要求所有條款都必須與預算直接相關。
一些共和黨議員也質疑這項提案能否滿足預算協調的規則。但衆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喬丹表示,如果參議院最終不採納這項條款,共和黨人還會找其他辦法讓它成爲法律。他說,
“我們一定會再找其他方式推進。”
這場關於保證金的爭議,源自聯邦現有的規則。根據這項規則,法官只有在原告繳納法院認爲合適的保證金後,才能發佈臨時限制令或初步禁令。這筆錢是爲了萬一原告敗訴時用於賠償政府的成本和損失。
聖母大學法學院教授佈雷(Samuel Bray)支持設定保證金。他認爲,法院可以考慮原告是否有能力支付,但也應當讓政府在法庭禁令最終被推翻時獲得部分補償。
康奈爾大學法學院教授拉哈夫(Alexandra Lahav)說,法院一向認爲這項規定賦予法官決定權,可以酌情免除保證金。她還指出,這種問題通常出現在涉及明確金錢損失的商業糾紛中,而不是起訴政府的案件中。
“我不太明白,在‘移民遣返前是否應該獲得聽證’這樣的案件中,設定保證金該怎麼算。我真的不知道怎麼給這種情況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