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7条政策措施,旨在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形成提高待遇与提升技能良性互动机制。
《通知》强调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坚持多劳者多得的原则,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提出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并强调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实行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能级津贴制度,明确相应的津贴标准,体现技高者多得。
政策措施要点
《通知》提出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集团公司加大工资总额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力度。同时,建立创新创造奖励制度,坚持创新者多得,对技能人才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日常创新设置单项奖励,对在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重大质量问题等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专项奖励。探索对技能人才实行中长期激励,鼓励企业创新多元化激励方式,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技能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竞赛,完善技能岗位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互转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指导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薪酬价位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参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政策贯彻落实。
政策措施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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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 | 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 |
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 | 集团公司加大工资总额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力度。 |
建立创新创造奖励制度 | 对技能人才日常创新创造设置单项奖励,对重大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专项奖励。 |
探索实行中长期激励办法 | 将技能人才纳入中长期激励范围,开展股权期权、项目分红、岗位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激励。 |
创新多元化激励方式 | 建立纵向提升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劳动技能竞赛。 |
强化政策指导服务 | 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