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启动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通知,为响应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5—2026年)。
试点工作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诚信企业,发展信用经济试点地区,以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试点地区基本条件
试点地区将以市(地、州、盟)、县(市、区)为主,需具备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重视信用经济发展,并提供相关政策保障。试点地区应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创新工作动力强。
主要任务
任务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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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用监管制度 | 推动信用理念、制度、手段与文化和旅游市场深度融合,完善信用全流程监管配套制度。 |
推行信用承诺管理 | 鼓励市场主体做出信用承诺,建立信用承诺践诺跟踪机制,提升信用承诺水平。 |
推进信用评价应用 | 健全信用评价机制,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
促进信用信息共享 | 加强与金融、信用保险等机构协作,完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 |
加强失信主体认定和管理 | 依法依规加强失信主体认定与管理,健全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 |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 建立诚信文化建设保障机制,举办宣传活动,深化诚信意识。 |
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阶段:启动实施(2025年7月至9月),深化提升(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验收总结(2026年8月至10月)。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统筹试点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对试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