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啓動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
根據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佈的通知,爲響應黨的二十大精神,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落實《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文化和旅遊部將開展爲期一年的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2025—2026年)。
試點工作旨在全國範圍內遴選一批試點地區,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建設配套制度,培育誠信企業,發展信用經濟試點地區,以發揮信用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價值與作用,激發各方參與信用建設的主動性和創造力,加快構建以信用爲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助推行業高質量發展。
試點地區基本條件
試點地區將以市(地、州、盟)、縣(市、區)爲主,需具備良好的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基礎,重視信用經濟發展,並提供相關政策保障。试点地區应具有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健全的工作機制,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程度好、信用創新工作動力強。
主要任務
任務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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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信用監管制度 | 推動信用理念、制度、手段與文化和旅遊市場深度融合,完善信用全流程監管配套制度。 |
推行信用承諾管理 | 鼓勵市場主體做出信用承諾,建立信用承諾踐諾跟蹤機制,提升信用承諾水平。 |
推進信用評價應用 | 健全信用評價機制,優化監管方式,形成分級分類監管制度。 |
促進信用信息共享 | 加強與金融、信用保險等機構協作,完善信用信息互聯互通、信用評價結果互認機制。 |
加強失信主體認定和管理 | 依法依規加強失信主體認定與管理,健全異議申訴和信用修復機制。 |
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 建立誠信文化建設保障機制,舉辦宣傳活動,深化誠信意識。 |
試點工作的時間安排分爲三個階段:啓動實施(2025年7月至9月),深化提升(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驗收總結(2026年8月至10月)。
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實施,科學統籌試點申報工作。文化和旅遊部將對試點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進行多渠道、多形式宣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