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稳定币条例》实施,77宗申请意向已提交
《稳定币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香港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的机构在8月31日或之前联系该局。根据金管局9月1日的公告,8月份共收到77宗申请意向,涉及的机构类型包括银行、科技企业、证券/资产管理/投资公司、电商、支付机构以及初创/web3企业等。金管局发言人强调,在条例实行的初期阶段,只会批出数个稳定币牌照。
金管局表示,不会公布向其表达意向或正式提交申请的机构名单。该局强调,表达意向或提交稳定币牌照申请,以及金管局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只是申请牌照的过程,并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批准,也并非对其获批牌照前景的任何认可。最终获发牌照与否将视乎申请是否符合发牌条件。
金管局已经陆续安排与表达意向的机构会面,希望这段期间的沟通有助这些机构认真评估其发行稳定币计划的必要性和成熟程度,从而决定是否提出正式申请。金管局再次提醒市民必须对无牌稳定币宣传推广保持警惕。
金管局早前已表示,发牌将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9月30日或之前向香港金管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