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穩定幣條例》實施,77宗申請意向已提交
《穩定幣條例》自8月1日起正式實施,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鼓勵有意申請香港穩定幣發行人牌照的機構在8月31日或之前聯繫該局。根據金管局9月1日的公告,8月份共收到77宗申請意向,涉及的機構類型包括銀行、科技企業、證券/資產管理/投資公司、電商、支付機構以及初創/web3企業等。金管局發言人強調,在條例實行的初期階段,只會批出數個穩定幣牌照。
金管局表示,不會公佈向其表達意向或正式提交申請的機構名單。該局強調,表達意向或提交穩定幣牌照申請,以及金管局與相關機構的溝通,只是申請牌照的過程,並不構成對任何機構的批准,也並非對其獲批牌照前景的任何認可。最終獲發牌照與否將視乎申請是否符合發牌條件。
金管局已經陸續安排與表達意向的機構會面,希望這段期間的溝通有助這些機構認真評估其發行穩定幣計劃的必要性和成熟程度,從而決定是否提出正式申請。金管局再次提醒市民必須對無牌穩定幣宣傳推廣保持警惕。
金管局早前已表示,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如個別機構認爲已準備充分並希望儘早獲得考慮,應於9月30日或之前向香港金管局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