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0月14日发布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旨在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节能降碳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的绿色转型。该《办法》明确了支持的重点方向和内容,包括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等。
《办法》指出,支持的重点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和机械等,这些行业将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同时,支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以及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的节能降碳改造。
支持项目及比例
《办法》规定,对于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等,支持比例均为核定总投资的20%。对于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东、中、西、东北地区项目支持比例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安排。
项目类型 | 支持比例 |
---|---|
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 | 核定总投资的20% |
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 | 核定总投资的20% |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 | 核定总投资的20% |
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 | 核定总投资的20% |
地方政府投资的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东、中、西、东北地区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60%、70%、80%、80% |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 | 原则上全额安排 |
本文编选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由FOREXBNB编辑冯秋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