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提议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以提升监管标准和投资者选择
香港证监会于10月22日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咨询,旨在建议修订《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单位信托守则》),以使香港证监会认可基金的监管制度与最新的国际监管标准保持一致,并扩大投资者的产品选择。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共有2424只,占所有获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的80%。
《单位信托守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接纳以替代准则来管控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投资;
- 更新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规定;
- 加强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要求。
这些建议的落实将推动基金市场的发展,并加强香港资产管理业的韧力。香港证监会建议,除了现行的衍生工具风险承担净额上限外,同时接纳风险价值(Value-at-Risk)计算法,以使基金经理更灵活地运用衍生工具,并与主要基金司法管辖区的做法看齐。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表示:“这些优化措施展现了证监会致力以稳健的监管制度来推动公众基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巩固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地位。我们将继续促进产品创新,同时保障投资者利益,以确保我们的监管制度在全球保持竞争优势。”
香港证监会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便利新基金的销售,让零售投资者能够参与私募市场。首先是容许上市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进入市场,其后会按个别情况,准许香港证监会认可非上市基金更灵活地投资于更高比例的低流动性资产,而前提是基金必须针对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设有稳健的保障措施。亦建议对《证监会强积金产品守则》、《集资退休基金守则》、《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守则》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的有关条文作出相应修订。
获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数量 | 占所有获证监会认可的集体投资计划的比例 |
---|---|
2424只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