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
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等多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重申了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作为货币流通使用,且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依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坚决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近期虚拟货币投机炒作有所抬头,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会议特别强调,稳定币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会议要求各单位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要求深化协同配合,完善监管政策和法律依据,聚焦信息流、资金流等重点环节,加强信息共享,提升监测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