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主要针对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以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明确了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划定了行为红线,并完善了监管机制。
直播间运营和直播营销人员责任压实
《办法》规定了直播间运营者在信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信息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同时,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等行为红线。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办法》鼓励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及时预防和解决直播电商领域消费争议。同时,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对直播电商活动的监督检查、案件调查、事故处置等,并规定了违反《办法》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 违规行为 | 处罚措施 |
|---|---|
| 不核验直播间运营者身份信息 | 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处罚 |
| 不报送有关信息 | 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不履行交易信息保存义务 | 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处罚 |
| 通过直播间销售违法商品或服务 | 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