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和执行平台规则时,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侵害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

《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将平台规则在其网站、应用程序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平台规则内容应清晰明了,便于阅读和理解,并通过技术措施提供检索功能。在制定、修改平台规则时,应公开征求意见,并预留必要时间确保各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对于重大修改,应至少提前七日公示,对于涉及用户数量巨大、修改内容较多、关系有关各方重要权益的平台规则,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

《办法》还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就涉及有关各方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等事项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

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

《办法》强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明确平台内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评论信息等信息安全条款,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并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不良信息。

平台内经营者权益保护

《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开通非经营活动必需的增值服务、参加推广促销活动等。同时,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

《办法》还强调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在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过程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监督管理

《办法》要求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依据职责对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同时,鼓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建立平台规则社会共治制度,发布年度平台规则合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公示平台规则信息、未公开征求意见、未按规定时间提前公示平台规则内容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