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启动

5月15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信息预填报工作的公告》,宣布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开始。企业需在5月15日14:00至5月21日16:00之间完成预填报工作,涉及的药品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竞争格局条件并达到一定采购规模的品种及其过评规格。

此次预填报的药品信息将作为后续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根据公告,此次共涉及76个产品、233个品规,创下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启动以来产品数量的历史新高。

填报要求和内容

填报的药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 描述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
2 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的仿制药
3 参比制剂境外生产转移至境内生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

填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药品基本信息以及授权人信息。具体材料以平台上传要求为准。

填报时间和方式

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4:00至2026年5月21日16:00。填报方式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进行。新用户需注册账号,已有用户账号需重新提交或修改与本次集采相关的资质文件。

企业登录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进行填报。

注意事项包括同一企业如有多个品种或规格属于本次信息填报范围的,应全部填报。本次填报的药品信息将作为后续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最终范围、企业投标资质要求等,以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021-51970737,51970739,服务时间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