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人工智能+消费”发展实施意见

商务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人工智能+消费”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意见围绕提升人工智能+商品消费、扩大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等五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举措,以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服务新场景的示范推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主要措施概览

以下是实施意见中的主要措施:

领域 措施
商品消费 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
服务消费 推动人工智能+居家服务、养老服务、文化旅游、住宿餐饮、教育教学。
商业创新 促进人工智能+批发零售、电子商务、物流配送。
推广 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创新应用场景。
环境优化 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健全“人工智能+消费”标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意见强调了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的重要性,指导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因地制宜布局集聚区,并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同时,鼓励在商业综合体、步行街、景区、博物馆、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共享、试用等新模式创新。

在创新应用场景方面,意见提出制定“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建设指引,建立应用开放清单,开展典型案例遴选,并建设消费领域重点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推动高价值场景规模化、商业化落地。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推进人工智能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赋能运营、客服、设计、营销、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创新数字人直播、虚拟体验等沉浸式消费场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推荐等个性化消费体验,并推广创意内容生成、智能质检系统等工具,提升运营效率。

意见还提出了加大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消费领域的普及应用,并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自主制定实施补贴政策,重点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同时,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相关产品,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产品的金融需求开发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

最后,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