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个人所得税预缴率及资源回收企业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的新公告,该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公告中明确了对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时,个人所得税预缴率的调整。具体如下:
| 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 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比例 |
|---|---|
| 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 | 0.25% |
| 超过60万元的部分 | 0.5% |
此外,公告还涉及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延续实施,具体规定与申报操作流程延续以往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办理。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模式的优势与操作流程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模式通过将税务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在线上支付平台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发起付款时,系统自动完成自然人出售者应纳税款计算、扣缴入库和预填开票。该模式具有以下优势:
- 资源回收企业无需再为自然人出售者代办申报
- 无需单独建立各类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收购台账
- 流程更为规范
- 自然人出售者开票即缴税,涉税风险更小
资源回收企业若想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模式,需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 选取相应的支付平台并开通相关账户
- 由支付平台通过电子税务局邀请资源回收企业作为乐企使用单位
- 根据业务需求,由支付平台组织接口开发和功能对接
- 功能对接完毕后,线上付款时自动触发“三流合一反向开票”
自然人出售者在资源回收企业“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时的操作流程略有差异,以支付宝平台为例,具体流程如下:
- 资源回收企业录入货物信息后,平台自动计算支付金额、自动预填发票、自动生成待缴税费信息
- 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出售者展示“付款码”
- 自然人出售者扫码后缴纳税款入库,货款自动转入自然人账户,发票自动开具、上传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及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