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再次委任郑兆勋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执行董事

根据最新报道,香港政府于6月26日宣布,财政司司长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的授权,再次委任郑兆勋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执行董事(政策),任期三年,从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9年6月30日结束。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对此次任命表示欢迎,并指出郑兆勋自2023年起担任积金局执行董事(政策),在过去三年中积极推动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改革。他所负责的工作包括制定并落实强积金“全自由行”的立法建议,以及扩大强积金准许投资项目,旨在增进计划成员的利益。发言人表示,相信郑兆勋将继续在优化强积金制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