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2026年2月24日美东时间凌晨,美国海关根据美国的相关公告,终止了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增加的关税,并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了进口附加费。中方对此有何回应?是否会采取相应的行动?

回答: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相关情况。在2025年2月和4月,美国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分别对中国商品增加了10%的所谓芬太尼关税和34%的对等关税,其中24%的对等关税已经暂停执行,对中国实际增加的关税为20%。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关税诉讼案裁决以及美国政府的相关行政令和公告,美国已经停止了上述关税的征收,但同时根据第122条增加了10%的进口附加费。我们也注意到,美国在多个场合表示,将利用301、232等调查来征收关税。中国正在密切关注并将全面评估美国的相关行动,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对美国原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中国将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国一直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并敦促美国取消并停止增加相关的单边关税。实践已经多次证明,中美双方合作则双方受益,对抗则双方受损。中国愿意与美国在即将举行的第6轮中美经贸磋商中进行坦诚的磋商。我们希望美国能与中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两国元首在釜山会晤和2月4日通话中达成的共识,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解决各自的关切,妥善管理分歧,维护中美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稳定和可持续性。

本文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