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佈2025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於5月9日聯合發佈了關於2025年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2025年將選擇約34個地級市及以上城市開展第三批試點工作,包括各省(區)的省會城市、其他地级市以及直辖市所辖區县。已納入前兩批試點範圍的城市不得重複申報,第三批試點實施期爲兩年,自實施方案批覆之日起計算。

通知強調,試點城市應聚焦重點行業,包括計算機和通信電子設備製造、通用和專用設備製造、汽車製造等製造業重點行業,選擇具體細分領域開展數字化轉型試點。選取的細分行業應符合國家區域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導向,體現自身產業基礎和特色優勢,具有產值規模較大、中小企業集聚度較高、改造潛力較深、改造後效益提升明顯的特徵。

重點任務

任務編號 任務內容
1 圍繞企業需求,突出轉型實效,精準把握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際需求,剖析深層次原因,靶向施策推動中小企業圍繞研發、生產等關鍵環節開展深度改造。
2 供需雙向發力,強化專業供給,以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爲導向,重點遴選、培育一批既懂行業又懂數字化的服務商。
3 鼓勵探索創新,加強路徑引領,以試點工作爲契機,重點鼓勵和支持人工智能、數據要素等新技術、新要素的探索應用。
4 強化機制創新,夯實要素保障,鼓勵試點城市立足特色優勢,圍繞組織領導、政策協同、資金支持、服務供給等領域,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路徑、新方法。
5 加強經驗總結,持續優化舉措,省級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試點工作的動態跟蹤與經驗總結機制,推動試點城市加強互學互鑑。

通知還提到,試點城市要在確定的細分行業中,選擇處於產業鏈關鍵環節的中小企業作爲本次數字化改造的重點對象,優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納入改造範圍。

組織申報

申報試點城市的省(區、市),由省級財政部門聯合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擇優選定擬申報的試點城市,並向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推薦函。截至2024年底,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規上工業中小企業數量超過15000家的省份,本次試點可最多推薦2個城市,其他省(區、市)最多推薦1個城市。

省級財政部門及同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需做好試點城市的組織和推薦工作,對於擬申報試點的城市應按要求編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方案,包括城市現有工作基礎、工作目標、具體實施內容、資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責任分工等內容。實施方案應充分總結分析前兩批試點城市的實踐經驗和問題,明確如何在本次工作中繼承有效做法、持續優化舉措,提高方案的針對性和可行性。

資金分配和使用、績效管理、組織實施等相關工作將按照《通知》要求執行。各試點城市需加強對中央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決杜絕將已改造完成項目包裝成試點期間新項目等“新瓶裝舊酒”情況,嚴防套補騙補、截留挪用以及其他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同一改造項目不得重複申請不同類別的中央財政資金。後續試點工作實施過程請同時參考最新版《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