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公司修訂條例草案,引入公司遷冊機制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公司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引入公司遷冊機制,該修訂條例將於5月23日起生效,屆時公司遷冊機制亦會接受申請。

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指出,修例爲公司遷冊設立了簡單便捷的機制,旨在滿足在外地成立而主要業務在港的公司遷冊來港的需求,同時積極招商引資,爲本地不同專業服務帶來業務,增加投資和工作機會。

在公司遷冊機制下,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誠信、成員和債權人保障及償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請遷冊來港,並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團體身份及確保業務持續性。在此過程中,公司財產、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以及相關合約和法律程序均不受影響。若公司遷冊後就實際的同類利潤在港亦被徵稅,港府會爲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消除雙重課稅。

港府表示,經遷冊公司一般會被視爲等同於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與本地成立的同類型公司相同的權利,並須遵從《公司條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