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公司修订条例草案,引入公司迁册机制

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公司修订条例草案,旨在引入公司迁册机制,该修订条例将于5月23日起生效,届时公司迁册机制亦会接受申请。

香港财库局局长许正宇指出,修例为公司迁册设立了简单便捷的机制,旨在满足在外地成立而主要业务在港的公司迁册来港的需求,同时积极招商引资,为本地不同专业服务带来业务,增加投资和工作机会。

在公司迁册机制下,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诚信、成员和债权人保障及偿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请迁册来港,并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团体身份及确保业务持续性。在此过程中,公司财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相关合约和法律程序均不受影响。若公司迁册后就实际的同类利润在港亦被征税,港府会为公司提供单边税收抵免,以消除双重课税。

港府表示,经迁册公司一般会被视为等同于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与本地成立的同类型公司相同的权利,并须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