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民政部聯合開展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試點工作
根據工信部和民政部發布的通知,爲響應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落實相關政策文件,雙方將聯合開展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結對攻關與場景應用試點工作,試點期爲2025—2027年。
試點工作將遵循“政府引導、需求牽引、分步實施、持續迭代”的原則,旨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緩解家庭養老照護壓力、彌補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人力缺口,並促進完善養老服務體系。
試點內容
試點工作包含以下兩個主要方面:
結對攻關:面向居家、社區、機構三類養老服務形態,圍繞失能失智照護、情感陪護、健康促進、智慧環境、日常生活輔助等應用場景,針對現有產品或解決方案短板開展研用結對攻關,逐步提升產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服務能力。
場景應用驗證:在家庭、社區和養老機構等場景中試點應用,應用驗證週期不少於6個月。具體要求如下:
服務類型 | 應用驗證家庭/社區/機構數量 | 部署臺套數量 |
---|---|---|
居家養老服務機器人 | 不少於200戶家庭 | 不少於200臺套 |
社區和機構類養老服務機器人 | 不少於20個社區或20家養老機構 | 不少於20臺套 |
同時,試點工作還包括完善標準及評價體系,鼓勵產品研製單位和應用試點單位聯合開展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標準研究,研製智能養老服務機器人產品和服務標準規範,以及產品評價標準。
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從事相關領域生產經營和養老服務的獨立法人單位,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等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爲及影響惡劣的社會事件。
- 申報單位作爲牽頭單位,只可申報1個試點項目;作爲參與單位,可申報不超過3個試點項目。
- 申報單位應具有相關場景的產品或解決方案,具備機器人、養老輔具批量化生產和規模化推廣的能力。
- 申報單位須確保產品設計充分考慮功能失效、電氣故障、機械結構缺陷、人機交互缺陷、電池安全、數據隱私安全等風險,並按相關領域產品強制性檢測認證要求完成測試並取得相應證書。
- 申報單位需承諾在指定期限內完成相應的結對攻關與場景應用試點任務,並願意配合開展現場調研和後續宣傳推廣工作。
- 項目預期成果的關鍵技術指標應處於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且無知識產權糾紛。
組織實施
項目申報、組織推薦、項目遴選、開展試點以及成果推廣與政策支持等環節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聯合負責。試點單位需在入圍名單確定之日起2年內完成結對攻關與場景應用試點任務。
試點項目成果將通過多個渠道進行展示推廣,並在後續供需對接活動中進行重點宣傳與推介。同時,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將統籌利用相關政策和資源,對典型試點項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