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民政部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试点工作

根据工信部和民政部发布的通知,为响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双方将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5—2027年。

试点工作将遵循“政府引导、需求牵引、分步实施、持续迭代”的原则,旨在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缓解家庭养老照护压力、弥补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力缺口,并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试点内容

试点工作包含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结对攻关:面向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围绕失能失智照护、情感陪护、健康促进、智慧环境、日常生活辅助等应用场景,针对现有产品或解决方案短板开展研用结对攻关,逐步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和服务能力。

场景应用验证: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场景中试点应用,应用验证周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类型 应用验证家庭/社区/机构数量 部署台套数量
居家养老服务机器人 不少于200户家庭 不少于200台套
社区和机构类养老服务机器人 不少于20个社区或20家养老机构 不少于20台套

同时,试点工作还包括完善标准及评价体系,鼓励产品研制单位和应用试点单位联合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标准研究,研制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产品和服务标准规范,以及产品评价标准。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和养老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 申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只可申报1个试点项目;作为参与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试点项目。

- 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场景的产品或解决方案,具备机器人、养老辅具批量化生产和规模化推广的能力。

- 申报单位须确保产品设计充分考虑功能失效、电气故障、机械结构缺陷、人机交互缺陷、电池安全、数据隐私安全等风险,并按相关领域产品强制性检测认证要求完成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 申报单位需承诺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任务,并愿意配合开展现场调研和后续宣传推广工作。

- 项目预期成果的关键技术指标应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组织推荐、项目遴选、开展试点以及成果推广与政策支持等环节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联合负责。试点单位需在入围名单确定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对攻关与场景应用试点任务。

试点项目成果将通过多个渠道进行展示推广,并在后续供需对接活动中进行重点宣传与推介。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统筹利用相关政策和资源,对典型试点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