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通知
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旨在建立健全職責明確、協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解決擾亂旅遊市場秩序、侵害遊客權益等問題,優化旅遊市場消費環境,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
監管責任與措施
通知強調依法落實旅遊市場監管責任,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並強化旅遊市場監管統籌。文化和旅遊部負責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統籌、協調等工作,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對本行政區域的旅遊市場監督管理進行統籌協調。
通知中還提到了各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包括通信主管部門、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商務部門、稅務部門、市場監管部門、體育部門、網信部門、林業和草原部門以及民航部門,每個部門都承擔着不同的監管職責,以確保旅遊市場的秩序和遊客的權益。
旅遊經營者主體責任
通知要求旅遊經營者依法依規經營,提高服務品質,保障遊客出遊安全和合法權益。特別指出,指導旅行社合理安排旅遊行程,加強導遊隊伍管理,依法保障導遊勞動權益。同時,督促在線旅遊平臺與旅遊經營者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不得以“大數據殺熟”、虛假宣傳、捆綁銷售等行爲侵害遊客權益。
此外,通知還強調了壓實旅遊包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購物場所、旅遊景區等做到質價相符,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行業組織與社會公衆參與
通知提倡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行業組織建設,鼓勵行業組織積極參與權益保護、信用建設、質量提升等工作。同時,引導社會公衆參與,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及各類投訴平臺作用,完善旅遊投訴處理機制,深入推進旅遊糾紛多元化解。
監管機制與水平提升
通知還涉及完善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包括健全法律規範體系、加強監管檢查和執法協作、完善信息化監管體系。同時,全面提高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水平,提升旅遊標準化水平、信用監管效能、創新質量監管方式以及提升旅遊市場執法水平。
最後,通知強調了加強組織實施、基礎保障、宣傳引導和總結評估,以確保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
部門 | 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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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門 | 負責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日常協調、聯絡等工作,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查處旅遊市場中違反旅遊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 |
通信主管部門 | 依法對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承擔互聯網行業管理責任。 |
公安部門 | 維護旅遊景區、旅遊交通站點及周邊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處各類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爲。 |
交通運輸部門 | 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優化旅遊包車管理。 |
商務部門 | 依法履行餐飲、住宿、商超等行業管理職能,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
稅務部門 | 依法查處旅遊經營者偷逃稅款、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爲。 |
市場監管部門 | 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旅遊市場中的虛假商業營銷、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等違法行爲。 |
體育部門 | 負責游泳、攀巖、潛水、滑雪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行業監管,依法查處無證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違法行爲。 |
網信部門 | 依法處置網上違法違規涉旅信息,查處發佈各類誘導、欺詐遊客等虛假旅遊信息的違法違規網站平臺、賬號等。 |
林業和草原部門 | 協調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加強對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的監督管理。 |
民航部門 | 依法承擔航空運輸和通用航空市場監管責任,維護遊客機票退改簽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