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

根據商務部公告,爲促進新能源汽車貿易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有關規定,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決定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該政策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具體管理措施如下:

貨物名稱 僅裝有驅動電動機的具有車輛識別代碼(VIN碼)的其他載人車輛
海關商品編號 8703801090

申報出口資質的企業條件、管理方式、申報程序、出口許可證申領與發放等,將依照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原質檢總局、原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規範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2012〕31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海關對出口純電動乘用車的檢驗將依據現行有效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爲準。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