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5月7日发布通知,旨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通知强调了总体要求、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量、深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以及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生态六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要求
通知指出,金融机构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以稳定预期、激发活力。
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派出机构持续深化央地协同,强化“四级垂管”效能,提升企业摸排和筛选质量,推动解决小微企业经营困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精准匹配融资需求,实现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聚焦小微企业真实有效的经营性资金需求,提供充分的信贷供给,力争实现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
合理确定信贷价格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身资金成本和小微企业客群特征、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增强业务发展可持续性。
持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量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小微金融业务的内部资源保障,在信贷规模配置、绩效考核、工资费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保持倾斜支持力度不减。同时,优化信贷结构,做好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小微企业法人服务。
深入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小微企业保险业务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科学制定保险条款,合理厘定保险费率,促进保险产品更加契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
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生态
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准经营定位,探索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避免无序竞争,形成差异化的良性供给格局。同时,加强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关注重点业务风险状况,做实贷款风险分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