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通知: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
7月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宣布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这一举措旨在利用上海自贸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23年11月开始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验,已形成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指导思想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认真抓好、抓出成效。复制推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复制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并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相互协调、相互衔接。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区复制推广工作的支持指导。对于需要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的,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商务部将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在推动措施落地见效的同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健全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调整优化实施举措。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