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中大国际前副主席张玉清发出六年取消资格令
香港证监会近日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中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大国际)前副主席兼执行董事张玉清的取消资格令,禁止其在未经法庭许可的情况下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董事及参与管理,期限为六年。此决定反映了张玉清失当行为的严重性。
该法律程序源于证监会对张玉清在中大国际任职期间的失当行为的调查。调查发现,张玉清未能以适当的技能、小心审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具体问题包括未阻止或向董事会披露涉及人民币1.5亿元的未经授权资金转移,以及中大国际在“中威客车”的股权出售问题,这两项交易均涉及两名中大国际前执行董事(徐氏兄弟)。
尽管中大国际董事会批准了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转移用于偿还集团内部贷款及其他银行债务,但徐氏兄弟未按预期执行决议案,且在向他们拥有或控制的两家私人公司作出未经授权的资金转移后,拒绝将资金退还给中大国际。张玉清在上述事项发生时未能及时告知董事会。
关于“中威客车”20%股权的出售,该股权以远低于其价值的价格被转移至徐氏兄弟拥有或控制的一家私人公司,而中大国际或其附属公司并未收到任何款项。张玉清作为“中威客车”的董事并负责其财务管理,理应知悉股权变动并采取行动防止或汇报该项出售,但他并未通知董事会,违反了其保障中大国际权益的职责。
张玉清知悉未经授权的资金转移及其在“中威客车”的管理层角色,理应知道中大国际的2011年中期业绩没有反映该未经授权的资金转移及该项出售,但他仍批准了包含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2011年中期业绩的发布。
虽然并无提出关于张玉清在该未经授权的资金转移或该项出售中谋取私利的指称,但法庭经考虑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及涉及的庞大金额后,认同证监会的观点,认为将取消资格令期限订为六年是适当的做法。
涉及金额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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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1.5亿元 | 未经授权资金转移 |
20%股权 | “中威客车”股权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