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
主要措施
《通知》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包括:
措施 | 内容 |
---|---|
林权抵押贷款创新 | 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可抵押林权范围,延长贷款期限,推进增量提质扩面。 |
林权收储担保服务 | 有条件地区推动成立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 |
林权价值评估机制 | 优化林权价值评估机制,制定统一评估准则,明确操作程序和收费标准。 |
林权管理和处置 | 强化抵押林权管理和处置,保护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健全林权抵押登记机制。 |
生态工程建设金融服务 | 聚焦国家储备林建设、“三北”工程等,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金融服务需求对接。 |
林业碳汇资源经营开发 | 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运用数字化技术优化融资服务。 |
《通知》还强调,要综合运用信贷、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要求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大林业领域资金支持。
政策落实与协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搭建有效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平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林业主管部门将建立健全林业领域融资需求项目库,强化与金融系统共享对接,提高融资对接精准度和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将与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加快推动《通知》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畅通政银企融资对接渠道,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