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监会于10月31日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指引》共包含六章二十一条,其核心内容如下:

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业绩比较基准应体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投资风格,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作用

基金管理人需建立全流程内控机制,提高内部决策层级,以确保投资风格的稳定性。

业绩比较基准的评价作用

规范薪酬考核、基金销售、基金评价等对业绩比较基准的使用要求。

多道防线的健全

在基金管理人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披露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为更好地落实《指引》,基金业协会同步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展示、信息披露、风险控制、合规管理等具体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