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

12月1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5年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推动煤炭产业向高端发展,提升煤炭产品的价值,并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通知中明确了以下重点内容:

拓展重点领域范围

结合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将燃煤发电供热煤耗、煤制天然气等纳入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范围。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完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标杆水平,并科学确定基准水平。这些水平将根据行业发展和标准制修订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强化引领和约束作用。

分类实施改造升级

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对项目实施改造升级,推动新建项目和有条件的存量项目达到标杆水平。对于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引导企业有序开展改造,加快减污降碳,并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各地应在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情况下,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及年度计划。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利用现有政策工具和工作机制,加大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项目,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同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信贷支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

各地有关部门需充分认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统筹衔接,细化工作安排,加大推进力度,助力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运行〔2022〕559号)。

发布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为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