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商业火箭企业科创板上市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2月26日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旨在规范科技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该《指引》共十四条,对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

主要内容概述

《指引》明确了商业火箭企业的业务范围、“硬科技”属性要求、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取得批准、行业地位、市场空间和商业化安排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内容 要求
业务范围及“硬科技”属性 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重视“硬科技”属性,优先支持承担国家任务的企业。
技术优势 企业需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具备明显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自主研发情况和运载能力等技术先进性指标。
阶段性成果 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
取得批准 企业应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行业地位 企业在产业链中应占据重要地位,获得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考量因素。
市场空间 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应具有清晰的目标市场,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
商业化安排 发行人应制定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的商业化安排,不存在商业化生产销售预期明显不足等重大不利影响事项。

《指引》还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客观、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并充分揭示可能面临的风险。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对发行人的科创属性、阶段性成果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