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监会于12月31日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则》共包含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职责范围、健全履职保障、完善任职管理和强化责任追究。
《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要求其提升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并禁止可能存在职责冲突的兼任。同时,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履职保障与责任追究
《规则》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以促进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此外,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对于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情况,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
中国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则》后按程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