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修订版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3年12月31日修订并发布了《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该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加强网下投资者管理,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则名称及适用范围调整

规则名称进行了适应性调整,适用范围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大至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网下投资者注册管理强化

在机构投资者设立要求、持续经营时间、资产规模等注册条件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合规风控水平、通讯设备管控以及内部问责和绩效薪酬约束等方面的要求。

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加强

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保持衔接统一,明确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发生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实现对网下投资者的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执业行为规范

明确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应各司其职、勤勉尽责,做好不动产基金网下询价和认购业务的核查和监测工作。

网下发行市场生态净化

坚持惩教结合原则,对发现的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强化对违规主体的震慑。

自律管理实践工作

规则还明确协会可根据自律管理实践工作需要,对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实施分级分类自律管理,强化声誉约束,打造高质量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投资者队伍。

下一步,协会将通过规则培训解读、加强市场监测和开展自律检查等方式,指导和督促网下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做好自律规则的理解与适用,持续规范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网下发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