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
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保险资金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并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
政策内容概览
《意见》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包括:
- 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
- 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区域的保险服务
- 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
- 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
- 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
- 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
-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
- 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
- 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
- 优化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
- 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
- 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
- 支持投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领域
- 加大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
- 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
-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 强化风险防控责任
重点领域保险保障
《意见》特别强调了对以下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
| 领域 | 具体措施 |
|---|---|
| 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 | 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 |
| 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健全海外风险服务观察及预警体系 |
| 科技人才 | 建立科技人才保险保障计划,加强对海外回国人员创新发展的保险保障 |
| 知识产权 | 指导重点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指导目录,推动开展不同知识产权类型的组合式保险模式 |
| 网络安全 | 持续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鼓励开发多元化网络安全保险产品 |
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意见》鼓励保险资金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并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同时,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并用好用足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此外,还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聚焦前沿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落实好保险资金支持创业投资相关政策,提升支持创业投资意愿,并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内部容错机制。